PART.1
全职招聘岗位
PART.2
柔性引进
外科、骨科、中医科等
紧缺专业专家或人才
PART.3
医院基本信息
浙江省永康医院位于浙江省中部永康市,永康是中国五金之都、中国五金工匠之乡,全国十大质量魅力城市,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
永康医院(永康红十字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家集急救、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市直属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先后荣获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等荣誉,为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长三角区域眼科联盟单位、区域级干眼中心、国家级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光明中心”创建单位、浙江省老年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浙江省康复联盟成员单位,丽水学院、舟山旅游与健康学院、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永康卫校实习培训基地、永康市老年健康服务指导中心、永康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
医院开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口腔科、耳鼻喉科、中医科、皮肤科、骨伤科、内镜中心、眼视光中心、医美中心、体检中心、盆底康复中心、碎石中心等专科科室,设有骨科、妇产科、心血管科、呼吸内科、老年医学科、内分泌科、消化内科、眼科、外科病区,其中眼科、老年医学科是永康市重点学科,口腔科是永康市重点专科,与省级医院合作设有老年医学科、眼科、口腔科、妇产科名医团队工作室,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
医院秉承“责任、专业、感恩、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精益求精”服务理念,打造百姓满意、职工自豪的医院。
PART.4
福利待遇
永康医院计划引进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硕士生和高级人才若干名,符合条件者经考核、体检、政审后直接引进并纳入正式编制,现将引进对象、条件和待遇公告如下:
人才引进福利
1、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拔尖人才、省名医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 20万元,医院配套相应补助,同时可享受150万元的购房补助,享受5年每年24000元的生活补贴。
2、正高职称人员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医院配套30万元,同时可享受90万元的购房补助,享受5年每年24000元的生活补贴。
3、省级、地市级名医,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县(市、 区)拔尖人才;地市级医坛新秀、县(市、区)名医:
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8-9万元,医院配套相应补助,同时可享受相应的购房补助,享受5年每年12000元的生活补贴。
4、副高职称人员:
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万元,医院配套20万元,同时可享受50万元的购房补助,享受5年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贴。
5、硕士学位人员:
“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万元,其他院校的硕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同时可享受50万元购房的补助,5年内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贴,“四证合一”硕士医院配套10万元,其他硕士配套5万元;
6、“双一流”大学本科生:
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4万元,可享受40万元购房的补助,5年内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贴;“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万元,可享受40万元购房的补助,5年内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贴。
7、省重点建设高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
医院配套一次性安家费3万元,可享受购房补助40万元,非永康籍的其他全日制本科生5年内还可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的生活补贴。
8、中级职称(紧缺专业)人员:
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可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和相应的生活补贴。
9、临床紧缺专业取得规培证的执业医师:
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可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和相应的生活补贴。
注意事项
1、一人符合多项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2、不符合以上人才引进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薪酬福利
▲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夜班津贴等组成,年终依考核发放年终奖金等;
▲保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
▲医疗福利:员工及直系家属可享受免门急诊挂号费;员工及亲属在本院就诊享受医疗优惠;每年一次职工健康体检;
▲关怀福利:员工节假日福利、员工生日福利,工会疗养福利等;
▲住宿福利:提供员工集体宿舍、住房补贴;
▲餐厅福利:设有员工餐厅,提供餐补费用;
▲晋升及培训:医院设置成熟、完善的院内院外晋升及培训体系。
引进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如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省名医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聘的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在 45周岁以下的∶省级、地市级名医;金华市“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县(市、 区)拔尖人才;地市级医坛新秀、县(市、区)名医或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聘的副高职称人员;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6、“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7、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及以上层次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8、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曾多次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上荣誉(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取得由卫健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主办的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
9、护理(含助产类)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10、临床紧缺专业取得规培证的执业医师;
11、在比我市级别更高的专业机构任职二年以上(含)的卫技人员,要求正式在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意事项
毕业5年内的卫技类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引进。
引进条件6.7.8.9.10引进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条件11引进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均含本级。
PART.5
招聘方式
报名所需资料
·应届生:报名表、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相关荣誉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历届生: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荣誉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简历+所需材料+报名表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或到现场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
627368090@qq.com
·医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胜利街15号永康医院综合楼5楼人事行政部
·联系电话:0579-871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