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大团〔2013〕35号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照要求,通知本学院在福建省境内创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于
10月14
日
—11月1日登录华侨大学团委网站(http://tuanwei.hqu.edu.cn)下载《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申请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于11月4日前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提交到校团委两校区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qukjcx@163.com。
附:关于组织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
附件.doc
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
抄送:团省委学校部,校领导,党委各部(室)、各学院党委,学生处,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共青团华侨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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