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的精神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8届毕业生规定学制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咨询报告)均可申请优秀成果奖励,2017届毕业生(不含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毕业一年内见刊的论文可申请优秀论文奖励。
二、申报要求
优秀学术论文、优秀专利、优秀研究咨询报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2018年7月前尚未见刊的论文或尚未授权的专利,可待实际确认后于下一学年申报,超过毕业后一年确认的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确认的学术成果不再参与评选。
三、申报时间
申请奖励的同学请于9月5日前将申请表、成果复印件(论文含检索页、专利含证书、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须提供、文科一类B及以上论文须提供、发明专利须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学院3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及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发送至22242292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