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0 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2018级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新生奖学金申请表》、毕业证与学位证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培养单位初审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汇总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材料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新生进行公示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研究生院在发文后将获奖名单及奖励金额报送财务处,由财务处直接将奖励金额划拨到获奖者个人账户。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申请人请于921日(周五)前将申请表、毕业证与学位证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硕士生材料包括本科成绩证明、本科期间每学年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博士生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送审评阅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证明、硕士期间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可根据实际参评条件自行增减,所有成绩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其他文件佐证材料均需注明出处)。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304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2242292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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