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闽学位办〔2018〕17号)以及华侨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83号)的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年福建省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原则上是2018年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
(二)本次评选不接受下列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成果不作硬性要求,由培养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类别的培养要求、论文作者的其他成果等择优推荐。);
3.涉密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数额及推荐限额
由于这次评选工作实行限额推荐,相同一级学科中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学位论文按以下规则命名:10385_EJXKM_学号_LW,例如10385_081202_103842013120001_LW.pdf (注意:EJXKM是二级学科代码;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WORD格式);
推荐表按以下规则命名:10385_EJXKM_学号_TJB,如:10385_081202_103842013120001_TJB.doc(注意:EJXKM是二级学科代码;TJB是字母)
3.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格式);
推荐汇总表按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
4.优秀学位论文信息汇总数据表(附件4,EXCEL格式)
信息汇总数据表按以下规则命名:姓名+信息汇总数据表
以上电子材料报送说明详见附件5。
(三)此次报送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且报送的学位论文电子版也须与申请者获学位时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四)以上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请于11月23日前报至304办公室,电子版发至222422920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选与奖励
(一)省学位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评审及审定,并公布入选名单。
(二)获奖者及其指导教师将按照《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华大研〔2016〕24号)给予奖励(曾获校优秀学位论文的,将给予补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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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