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学院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推荐人选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评审条件的我院全日制港澳台侨二(2020级)、三年级(2019级)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研究生。
2.拥护祖国统一,热爱祖国。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5.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6.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本年度因违规违纪,曾受到院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
(二)具体条件
1.特等奖:符合基本条件,课程优良率达70%以上。
2.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
3.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4.三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三)优先条件
1.在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2.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3.担任校、院、班级学生骨干,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个人申报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1.仔细阅读并填写电子版附件2《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严格按示例格式进行填写。
2.仔细阅读并填写电子版附件3《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严格按示例格式进行填写。
3. 仔细阅读并填写电子版附件4《学风承诺书》,签名处插入电子签。
4.准备电子版个人有效证件、入学以来的学生成绩单、入学以来获奖证明材料、入学以来任职证明材料以及附件2中涉及到的其他材料。
4.将以上电子版材料打包命名为: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姓名+学号,于5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yxytw@hqu.edu.cn,邮件命名为:2022年港澳台侨研究生奖学金+姓名+学号。
四、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时间:5月25日-27日
2.学院审核时间:5月28日-6月2日
3.学院公示时间:6月3日-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