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台湾辅仁大学、东海大学、台南大学、淡江大学、台北教育大学、台湾艺术大学、中原大学、义守大学、台中教育大学、屏东教育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大同大学、金门大学、元培科技大学、明新科技大学、中华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拟于近期选派学生在2014年春季学期前往上述16所台湾高校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费用
1.年级:选拔我校本科学生于二年级、三年级(五年制本科专业为三年级、四年级上学期)到台湾高校交流一学期,学习对应专业课程。经考核合格,台湾高校颁发成绩单。然后返回我校完成课程。根据《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教务〔2013〕17号)认定学分。
2.在台费用: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按台湾高校相关规定标准执行。详情请见附件1。
3.在校费用:学生在台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标准照常缴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
二、报名条件
1.2011级和2012级在校本科生(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2011级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思想端正,能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和协作精神,善与人沟通。
4.无挂科或重修,无作弊等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良,入学至今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0。其中报名东海大学的总平均绩点不低于3.5,在名额不满的情况下可适当降低要求,但不得低于3.0。
5.台湾高校有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及其相关课程可供选择。报名东海大学的专业必须在23个专业(名单见附件5)之列。我校根据台湾高校提供的名额,按照成绩绩点排序择优推荐,最终是否被录取由台湾高校决定。
三、其他要求
1.交流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完成学业。
2.经监护人同意,且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经济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生活费、书本费、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3.获得我校推荐资格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无故退出项目。否则,今后将取消所有对外交流项目的报名资格。
四、推荐名额、项目费用等(见附件1.2014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2014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华侨大学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见附件3,必须由家长本人直接邮寄或传真至国际学院)
3.成绩单(包括学生入学以来所有课程,请学院教学秘书打印,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成绩总平均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专业年级人数、有无挂科或重修以及有无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并加盖学院成绩专用章)
4.其他材料(非必需的材料,例如教授推荐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六、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分管国际交流工作领导安排国际交流秘书组织学生报名,并根据报名学生的总成绩绩点的专业年级排名等情况进行汇总排序,于2013年10月9日前将学生的报名材料以及报名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国际学院办公室(泉州校区办公室在杨思椿科学馆524室;厦门校区办公室在行政研发大楼A区813室),同时将报名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ji@hqu.edu.cn。
项目联系人:吴斯琼
电话:0595-22690731 传真:0595-22692833
附件:1.2014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简况表 附件1(更新).doc
2.2014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交流学生项目申请表 附件2.doc
3.华侨大学与台湾高校交流学生监护人声明 附件3.doc
4.2014年春季学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生汇总表 附件4.doc
5.华侨大学与东海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对应院系一览表 附件5.doc
国 际 学 院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6日
华侨大学本科生课程学分转移和成绩认定规定.doc (申请之前请务必细看)
台湾高校交流生项目重要说明与常见问答.pdf (申请之前请务必细看)
臺北教育大學交換生申請簡章(2014-2015).doc
淡江大学研修生招生简章.pdf
2013-2014 輔仁大學交換學生計畫資訊.pdf(该校新闻传播学属于热门专业,报名请慎重!)
东海大学研修生簡章.pdf
中原大学简介201309.pdf 中原大學學術單位系所表單(提供參考).pdf
中国文化大学研修生簡章.pdf
屏東教育大學2014春季班簡章.pdf
金門大學交換生指南0918.pdf
(已更新完毕)
其他详情请见华侨大学台湾高校交换生项目简介(点击进入页面查看学校信息)
请学生按第五条报名需提交材料规定准备好材料之后,在学院规定期限之内提交至所在学院负责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