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拟录取硕士生录取通知书等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7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及人事档案调档函预计于6月上旬寄出,为确保《录取通知书》的妥投,请各位考生在5月20日前登录平台(见附1)核对、修改个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随附的《人事调档函》及时转交档案保管部门,并办理调档手续。

提示:通知书地址请尽量填写详细,应有“省、市、县(区)、街道、单位(小区楼栋)等”+“收件人”,邮编、联系方式应准确。

      录取通知书如需自取的,请将 通讯地址 改为“通知书自取(泉州校区或厦门校区)”字样(建议本校学生都改为自取)。通讯地址为华侨大学校内的(含泉州校区、厦门校区),将不再邮寄,请携带本人证件(一卡通或身份证)自行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在外实习的同学可以委托其他同学代领),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网上另行通知。如有其他疑问,可以与0595-22692540 (吴老师,QQ:534357411)联系.

附件:

1. 华侨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联系方式修改平台(5月20日已截止)

2.部分入学注意事项提前告知:

在泉州校区报到的学院(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法学院、J.M教育中心、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工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旅游学院、MTA教育中心、外国语学院、生物医学学院、体育学院等。

在厦门校区报到的学院(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党团组织关系:

在入学报到时,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福建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部门开具,抬头填写“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接受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拟录取学院名称”,如华侨大学建筑学院;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或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抬头填写“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接受单位填写“华侨大学+拟录取学院名称"。团员应凭团员证迁移组织关系,并携带团员档案。

户口迁移:

(关于省内、省外生源的界定,如有疑问可与华大派出所咨询,厦门校区的学生:0592-6161675,泉州校区的学生:0595-22693674)

1.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

2.福建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A.在厦门校区报道的新生(见附2),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B.在泉州校区报道的新生(见附2),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派出所。

C.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务必填写到**省**市(县),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

注:户口迁移证由学院在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收取,开学后二周内未提交的,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新生入学时,须填写《华侨大学学生户口信息采集表》。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血型、身高、父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必填项。

4.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由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5.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需提交一份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首页+本人户口内页复印件一份)。

新生个人人事档案及党员材料:

(人事档案及党员材料全部寄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吴老师,邮编362021

新生人事调档函将于6月上旬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办理的,请联系0595-22692540吴老师。

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务必及时将《人事调档函》转交档案保管部门,并办理调档手续(华侨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办理此事项)。研招办将于8月下旬公布档案到达情况。

除MBA、MPA、MTA专业以外的所有新生个人人事档案须于8月30日前转到我校研招办,逾期未到者,将不给予报到注册,请各位新生务必关注档案转递截止时间。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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