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
厦门校区定于7月8日(星期日)8:30在综合馆举行,泉州校区定于7月8日(星期日)15:00在陈嘉庚纪念堂举行。
二、毕业生离校手续和离校退房手续
1.毕业生离校时间为7月9日至7月11日。
2.6月9日至6月22日,集中网上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电子化审批。并在按时办理离校手续后,领取毕业文凭。
3.毕业生应按照导师要求向各课题组办理交接手续,由导师签署《附件1:生物医学学院导师同意学生办理离校手续证明》后到学院304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应于6月9日前还清借(欠)的图书、资料、学费、住宿费、借款,注销学生证(由学院加盖离校章后返还给毕业生)、结清水电费、电话费等,校徽由毕业生本人保存;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后应向图书馆学科服务部报送学位论文(两本纸版和一份电子版)。有关图书馆离校手续的办理见附件2。
4.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以学院为单位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有关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见附件3(强调需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办理户口落户,避免出现“口袋户口”)。
5.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由各学院党委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6.毕业生离校退房手续,泉州校区在各楼和学生社区中心(具体地址:12#一层或38#前办公楼1楼)办理,厦门校区在各楼和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刺桐苑1号楼)办理,有关离校退房手续的办理见附件4。
7.延迟毕业的学生,应根据学校针对延迟毕业学生的相关管理规定,提出延迟毕业申请。同时办理除保留学籍外的其他所有离校手续。
学校将继续为延迟毕业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对于新学期开学前有安排重修课程的延迟毕业同学,可以提出暂住申请,由学院汇总后交由学生社区中心统一安排。对于新学期还需要进行课程修读但暑假期间没有课程安排的延迟毕业同学,在办理退宿手续之后,学生社区中心将提供行李存放点留作学生暂时寄存行李使用。除此之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申请暂住,可由学院了解情况后提出申请,学生社区中心将视具体情况进行住宿安排。对于延迟毕业学生的外住办理参照《华侨大学学生外住管理规定》执行。
延迟毕业的所有申请材料请于7月3日-7月7日提交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提交研究生院。本科生根据学院签署意见,于7月9日至7月20日登录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平台提交延期学习时间备案。原则上应继续参加大学生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于离校前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续保申请(申请表格登录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综合事务下载),并缴纳一年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