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侨大学2022年度志愿服务 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了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六十周年,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把雷锋精神代代传承下去,校团委决定开展华侨大学2022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从中择优评选“十佳青年志愿者”)

二、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全校注册青年志愿者。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违纪处分。

3.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志愿服务精神和奉献意识。

4.参评志愿者的工时按照志愿汇记录计算,疫情期间因特殊原因不能返校,在境外参与志愿服务,工时不能实时在志愿汇得到体现的,可以通过相应佐证材料计算工时。

5.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原则上须具备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历,且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100小时。

6.从本届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择优评选“十佳青年志愿者”。原则上须有一年以上志愿服务经历,且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不低于150小时,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在社会公益事业、志愿服务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申报名额

1.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名额为各学院20192021级注册时间满一年的志愿者人数的1%;若有符合条件的境外生志愿者,可增加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境外生)1-2人;成立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校立项志愿服务品牌团队每队单列1个名额。

2.十佳青年志愿者:学院团委可申报1人;若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境外生志愿者,可增加申报十佳青年志愿者(境外生)1人。

四、评选工作

1.申报阶段:39日(周五)12:00前,提交交电子版材料,包含《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附件2)、《华侨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附件3《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相关证书、公示证明、每人3-5张志愿服务活动典型照片及其简要说明,材料不符合条件视放弃参选)以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需以“2022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邮箱:yxytw@hqu.edu.cn,由学院团委根据综合情况进行初选。

2.初审阶段:3月中旬,通过初审评选出各学院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确定十佳志愿者候选名单。各团委对推荐的“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3.终审阶段:3月下旬,将举行十佳志愿者评选汇报,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负责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

4.表彰阶段:3月下旬,优秀青年志愿者、十佳青年志愿者名单全校公示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各团支部应充分认识本次评选活动对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发展的重要性,积极宣传和组织此次评选活动。坚持实事求是、择优推报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评选,及时做好材料整理和推报工作。


附件:1.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奖项申报名额情况表

2.华侨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3.华侨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4.华侨大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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